第(2/3)页 梅月婷愿意跟柳永五五分成,这个属于两个人的谈判,陆维舟他们无权干涉。 理论上来说,梅月婷跟柳永分成结束之后,柳永拿到的这部分资金,公司依然要分两成的,当然,这些具体可以谈,在这一次来说,这部分的分成,陆维舟没要。 然后版权的授权费用,就是四大音乐平台,企鹅,易云,天籁,米歌四家,不管哪一家想要成为发行梅月婷数字专辑的独家平台,肯定都是要给一笔签约费的。 这笔签约费是属于版权的授权费,这是不会和艺人进行分成的。 业内的大概操作就是这样,这也是为什么圈子里面很多老牌的音乐公司,即便是落寞了,但是光是依靠版权库每年都有不少收入的原因。 这里面其实很复杂,像是一首歌有完整的著作权,著作权是属于词曲作者而且还是分开的,如果词曲不是同一个作者,那么就分别属于不同的作者。 而往往词曲作者都会将版权卖给一些唱片公司,就好比如《明月几时有》因为苏轼是春秋娱乐的签约艺人,像是这次收益的八成收益给苏轼,但是版权就是属于春秋娱乐了。 而后面的版权二次授权,有的是需要给原作者继续分成,有的是不需要,还有的是一定年限内不需要,这些都要具体看合约。 至于歌手,如果歌手想要唱这首歌,那么就要跟版权所有者来联系,假如梅月婷不是春秋娱乐的签约艺人,那么梅月婷想要唱《雨霖铃》就要跟春秋娱乐联系,那么按照当前的合约就是,梅月婷以付出六成销售分成拿到了这首专辑的演唱权。 而这六成里面,四成给柳永,二成是春秋娱乐的。 大概就是这样,具体的每家公司的核算方式是不一样的,像是陆维舟以前签署的那种新人合约,如果他没有解约之前就将笑红尘写出来的话,这次原创音乐大赛,他一毛钱也拿不到。 哦,也不能说一毛钱也拿不到,在公司拿到了分成之后,再给他一成,而这一成还要进行各种扣税计算,总而言之,娱乐圈的新人约……很多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。 真正赚钱的都是资本。 第(2/3)页